2013年9月5日 星期四

如何維繫弟兄姊妹之間的關係?

如何維繫弟兄姊妹之間的關係?
2012年3月19日下午3:15                   

 
在今年短短幾個月的事奉令我不得不思想弟兄姊妹之間的關係這個問題, 由於團契弟兄姊妹生活的轉變, 有些嫁到了外國, 有些準備結婚去另一伴的教會聚會, 有些因為工作的關係常常回不到團契, 這種種的原因使團契聚會人數下降。
 
弟兄姊妹之間的關係也鮮明的看到不是同一顆心,大家不能彼此分享, 也是只有跟比較熟悉的弟兄姊妹才能分享, 大家的關係很難突破, 彼此之間固有的原則。
弟兄姊妹之間形成兩個不同的小組, 以前這兩小組有很大的分別, 可是現在弟兄姊妹少了應該是會比較團結, 可是大家的關係卻沒有任何進展, 而且很難留住弟兄姊妹的心, 這到底弟兄姊妹之間還存在什麼問題?
 
第一事奉的弟兄姊妹之間也不是太熟悉, 大家沒有任何活動去建立彼此之間的關係, 不能彼此守望對方, 沒有共同的目標, 沒有足夠的溝通, 只是彼此各自事奉, 不太能彼此配合。
 
訂立和實踐共同的目標(清晰度,可行性)---- 彼此溝通和了解配合目標(限定時間)----短期檢討目標的實踐度(3個月)----再改善目標以切合弟兄姊妹的實際需要----中期檢討目標溝通改善, 總結整個的目標。
 
--處理危機要快: 了解或面對弟兄姊妹的困難, 要知道如何處理, 不然就尋找合適人幫助她們。
--自己也是局內人: 當弟兄姊妹面對困難時, 需要我們的支持幫助和祈禱, 了解事情必須處身其中。
 
第二事奉的弟兄姊妹必須與不同的團友, 首先建立彼此朋友的關係, 了解她們的需要為他們祈禱(將她們交給神), 與她們一起同行(彼此關心分享接納, 不要指責只是站在她們的角度了解和明白她們的感受。)
 
羅馬書12:15
  
 
與喜樂的人要同樂.與哀哭的人要同哭。
12:16
  
要彼此同心.不要志氣高大、倒要俯就卑微的人。〔人或作事〕不要自以為聰明。
 
第三是弟兄姊妹之間沒有共同持續性的活動/目標, 彼此了解一同分享屬靈的成長。(不是每位弟兄姊妹能夠投入聚會, 因為她們沒有事奉所以也沒有參與和投入感。)
 
可是要實踐以上幾點也不容易, 需要事奉肢體之間互相配搭, 看到不足要彼此提醒祈禱, 以神的心去事奉, 守望團契。
羅馬書12:1
  
所 以 弟 兄 們 、 我 以   神 的 慈 悲 勸 你 們 、 將 身 體 獻 上 、 當 作 活 祭 、 是 聖 潔 的 、 是   神 所 喜 悅 的 . 你 們 如 此 事 奉 、 乃 是 理 所 當 然 的 。
12:2
  
不 要 效 法 這 個 世 界 . 只 要 心 意 更 新 而 變 化 、 叫 你 們 察 驗 何 為   神 的 善 良 、 純 全 可 喜 悅 的 旨 意 。
12:3
  
我 憑 著 所 賜 我 的 恩 、 對 你 們 各 人 說 、 不 要 看 自 己 過 於 所 當 看 的 . 要 照 著   神 所 分 給 各 人 信 心 的 大 小 、 看 得 合 乎 中 道 。
12:4
  
正 如 我 們 一 個 身 子 上 有 好 些 肢 體 、 肢 體 也 不 都 是 一 樣 的 用 處 。
12:5
  
我 們 這 許 多 人 、 在 基 督 裡 成 為 一 身 、 互 相 聯 絡 作 肢 體 、 也 是 如 此 。
12:6
  
按 我 們 所 得 的 恩 賜 、 各 有 不 同 . 或 說 預 言 、 就 當 照 著 信 心 的 程 度 說 預 言 .
12:7
  
或 作 執 事 、 就 當 專 一 執 事 . 或 作 教 導 的 、 就 當 專 一 教 導 .
12:8
  
或 作 勸 化 的 、 就 當 專 一 勸 化 . 施 捨 的 、 就 當 誠 實 . 治 理 的 、 就 當 殷 勤 . 憐 憫 人 的 、 就 當 甘 心
12:9
  
愛 人 不 可 虛 假 、 惡 要 厭 惡 、 善 要 親 近 。
12:10
  
愛 弟 兄 、 要 彼 此 親 熱 . 恭 敬 人 、 要 彼 此 推 讓 。
12:11
  
殷 勤 不 可 懶 惰 . 要 心 裡 火 熱 . 常 常 服 事 主 。
12:12
  
在 指 望 中 要 喜 樂 . 在 患 難 中 要 忍 耐 。 禱 告 要 恆 切 .
12:13
  
聖 徒 缺 乏 要 幫 補 . 客 要 一 味 的 款 待 。
12:14
  
逼 迫 你 們 的 、 要 給 他 們 祝 福 . 只 要 祝 福 、 不 可 咒 詛 。
12:15
  
與 喜 樂 的 人 要 同 樂 . 與 哀 哭 的 人 要 同 哭 。
12:16
  
要 彼 此 同 心 . 不 要 志 氣 高 大 、 倒 要 俯 就 卑 微 的 人 。 〔 人 或 作 事 〕 不 要 自 以 為 聰 明 。
12:17
  
不 要 以 惡 報 惡 、 眾 人 以 為 美 的 事 、 要 留 心 去 作 。
12:18
  
若 是 能 行 、 總 要 盡 力 與 眾 人 和 睦 。
12:19
  
親 愛 的 弟 兄 、 不 要 自 己 伸 冤 、 寧 可 讓 步 、 聽 憑 主 怒 . 〔 或 作 讓 人 發 怒 〕 因 為 經 上 記 著 、 『 主 說 、 伸 冤 在 我 . 我 必 報 應 。 』
12:20
  
所 以 『 你 的 仇 敵 若 餓 了 、 就 給 他 喫 . 若 渴 了 、 就 給 他 喝 . 因 為 你 這 樣 行 、 就 是 把 炭 火 堆 在 他 的 頭 上 。 』
12:21
  
你 不 可 為 惡 所 勝 、 反 要 以 善 勝 惡 。
 

http://www.jgospel.net/spiritual-living/fellowship/教會眾多聚會中的-青年團契.c37620.aspx

http://www.jgospel.net/spiritual-living/fellowship/今天團契面面觀.c97.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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